淮阴师院附中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引导、服务、管理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激发各类社团组织的潜力,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带动社团的全面繁荣和发展,保持学生社团的活力,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团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使学生社团向更高层次,更高格调,更高品位的方向发展,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根据《淮阴师院附中社团管理总章程》,在社团范围内结合社团目前的发展状况,以“社团星级”评比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社团评价机制。
第二章 评比对象及参评资格
第二条 评比对象为由校艺教处、团委批准成立,校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校所有的社团。
第三条 评比过程由校社团联合会及在校正式注册的社团执行监督。
第四条 参评资格
(一)每学年在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校级社团
(二)社团指导老师年度内无旷课等教学事故发生。
(三)社团成员年度无重大违纪现象。
(四)该社团能够按照《淮阴师院附中社团管理总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活动。
(五)每学期各社团应按期依照《淮阴师院附中社团管理总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相关的书面申报材料。由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汇总,经过评定最终确定学生社团的星级。
第三章 评比具体办法
第五条 综合评定细则
(一)评定办法 星级社团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顺序,依次为三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一星级社团和无星社团。其中三星级为最高等级,无星社团为未达标级,考虑取缔。由社团联合会定期公布上学年的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结果,并进行表彰,有效期为一学年。
(二)具体考核内容 对社团的考核评估分为领导考评和社团联合会考评两个方面,总分以100分计。社团联合会根据各社团上交的申报材料,从社团管理、社团活动、额外加分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有资格参评三星级学生社团,70分--80分者有资格参评二星级学生社团,60分--70分者有资格参评一星级学生社团,不满60分的学生社团为未达标社团,确定为无星社团,将进行撤销考虑。
社团联合会对每个社团进行综合考评(详见考评细表),根据考评结果计算总分。
社团管理考评表(共计100分)
评定内容 |
评定项目 |
评定分数 |
|
注册情况 |
A |
每学年按时进行社团申报、注册 |
5.0 |
B |
未按时注册 |
0 |
|
学生学期测评 |
A |
学生测评满意度在90%以上 |
10.0 |
B |
学生测评在70%以上 |
5.0 |
|
C |
学生测评在70%以下 |
0 |
|
社团档案管理 |
A |
档案齐全(社团活动课教案材料、活动照片、各项会议记录、活动策划与总结等) |
20.0 |
B |
档案较齐全 |
10.0 |
|
C |
档案缺失较多 |
0 |
|
社团指导教师例会情况 |
A |
每次按时参加,认真做会议记录,贯彻会议决议有力 |
10.0 |
B |
每次按时参加,态度认真,但未很好地贯彻会议决议 |
5.0 |
|
C |
非正常情况下迟到达三次以上,或缺席两次以上 |
0 |
|
社团活动 具体环节 |
A |
安排合理,认真组织,管理到位,现场气氛较好 |
30.0 |
B |
安排合理,效果较好,管理较好,现场气氛一般 |
20.0 |
|
C |
安排不合理,收效不大,管理不到位,存在学生缺席等情况 |
0 |
|
活动宣传 |
A |
主题活动前有海报等形式通知,在校内有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活动后,活动通讯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每学期至少2次 |
20.0 |
B |
主题活动前有海报通知,校内无宣传发动,活动后,活动通讯未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每学期只有1次 |
10.0 |
|
C |
达不到上述要求 |
0 |
|
社团报送各项材料情况 |
A |
按时报送 |
5.0 |
B |
不按时报送 |
0 |
3、额外加分
(1)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活动获奖。(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三等奖依次减半)
(2)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如迎新联欢会、尚美年度人物颁奖、艺术节、画展、体育类比赛等各种活动。社团指导教师亲自参加校级活动每次加5分,指导学生参加每次加3分;参加市级活动教师每次加10分,指导学生参加每次加6分;参加省级活动教师每次加15分,指导学生参加每次加9分。参加和第一项获奖不重复加分。
(3)在省、市级级媒体(报纸刊物、网络及广播电视等)对本社团宣传报道。(省级加20分,市级加10分)
(4)年度有专题论文发表(学生或者老师),省级刊物加20分,市级刊物加10分
(5)有申请省、市级或校级课题组,并有研究成果,省级课题组加30分,市级课题组加20分,校级课题组加10分
注:各社团需附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加分项目的参与者需以社团的名义或是社团成员。
第四章 指导教师奖励
第六条 获得校二星及以上社团五年的社团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可认作三年班主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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