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车辆及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校内交通事故,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倡导绿色出行,控污减排,保护环境,创建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和文明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必须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2、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门证明放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遇下课、活动、上学、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使或准备进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和练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学校划定的停车位内,严禁在禁行区域(行健楼向北)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受校园客观条件的限制,学校只能给本校教职工私家车提供57个车位,如给校内教职工私家车停放的车位已满,请在门卫的指引下将车辆停放到校外的公共停车场。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内禁止骑车。
(二)所有教职员工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校内车棚,严禁乱停乱放。
三、管理办法
(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二)保卫工作人员每天负责检查校园内车辆,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其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 2012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田家炳中学)版权所有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28号 电话:0517—83663291 邮编:223001
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苏ICP备13041215号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