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院附中
灭火和消防逃生疏散演练制度
一、学校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消防逃生演练预案。
二、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㈠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㈡火警处置程序。
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㈤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助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 保护措施。
三、组织机构
㈠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㈡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各项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保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信和联络。
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消防逃生应急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㈠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㈡当班人员预案中的响应职责。
㈢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㈣使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㈤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㈥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传、贯彻和完善
定期组织教师和员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㈠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㈡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起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㈢检验学校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信、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㈣检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㈤每年组织两次。
㈥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火灾模拟形式。
㈦消防演练预案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㈧消防演练前,通知学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标志牌,进行通告。
㈨消防演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实施。
㈩模拟火灾演练中落实货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演练结束后,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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