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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公示

2017/10/31 16:49:47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人气:13248次

      2016年度江苏省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已经开始。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经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由共青团淮安市委联合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文明办及有关联创单位命名的先进集体。

      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是:   

      1、青年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青年集体人数不少于三人。

      2、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团的工作,重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团员青年特点开展活动,作用发挥明显,取得突出成绩,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3、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至少有一人成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有一定数量的本级青年岗位能手或先进个人。

      4、已制订符合本集体实际的争创规划;青年文明号争创档案资料齐全并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活动、奖惩等制度并落实到位。

      5、热心希望工程,正在资助不少于一位贫困学生并建立捐助卡。

      6、青年集体和成员必须连续两年无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7、必须是县区、市直各单位青年文明号或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一年以上。

     在评选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年的评选:

      1、该青年文明号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凡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并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4、争创或复核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本集体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已基本符合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要求,故已申报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现进行为期一年的争创公示。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向淮安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评选活动志愿者监督办公室反映。

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评选活动志愿者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7-83910247     

                

      青年集体名称:共青团淮阴师院附中委员会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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