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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院附中学生宿舍委托管理招标书

2017/6/23 8:29:56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人气:5460次


 为进一步加强淮阴师院附中学生宿舍的管理,决定从2017623日起对我校学生宿舍的委托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德育处代表学校(甲方)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住校生数及宿舍楼情况

住校生数:1500人左右;宿舍楼:3幢。

二、委托管理内容及要求

1、宿舍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对学生宿舍管线(水管、电线、电话线、床、门窗、水电设施等进行维护与保养,出现损坏要在24小时之内进行修理或更换。

2、宿舍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每日上、下午2次至管理员处签名,定时对学生宿舍楼外及楼内楼梯、走廊、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洗手间进行清扫及保洁,垃圾每天及时倾倒(2次),每天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内部卫生,做到地面无纸屑、痰迹及其他杂物;墙壁、门窗、扶手无灰尘和其他污迹;卫生间无尿垢,无异味;整理好床铺,摆放好物品。每日两次上报当天的卫生检查情况,并把《检查表》报送至德育处和年级部,每月将宿舍综合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甲方。

3、宿舍消防、安全保卫:要求必须全天候(24小时,包括假期期间)值班,严格出入人员的管理,实行非宿舍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每周检查,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和私拉私接电线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周检查维护消防器材设施,并做到正确熟练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宿舍水电使用管理: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学生宿舍用电、用水进行管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用水。

5、宿舍文化建设:采取措施宣传先进文化,开展有益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6、学生宿舍区内日常行为的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要求按照宿舍作息时间开门、关门、送电、拉闸;对晚归学生及时记录,而且按学校要求书面形式报送德育处和相关年级;对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记录,并同时电话通知其班主任;宿舍内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和住校生管理规定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或情节严重者要及时报送相关年级和德育处;待学校值班老师离开后,夜间至少两次巡查学生就寝情况。

7、宿舍管理员无权安排任何学生住宿或调整宿舍,学生住宿、不住宿、宿舍调整都向德育处提出申请,由德育处统一安排。

三、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物业管理经验,且有较好的业绩记录,中标后以工作站为项目单位,同时与甲方签订合同,按合同及投标书内容进行管理。

2、工作站应该按规定配备管理站站长(副站长)、管理员、清洁员和维修员。管理站站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好,住校生在宿舍期间,站长必须在岗。管理员应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保洁员、维修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而且要求住校生在宿舍期间,必须有2个管理员在岗,其中一个管理员必须在值班室。所有工作人员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3、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有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还按相关规定定期到市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房屋外,工作工具自备,负责学生宿舍的拖把、扫帚、纸篓、清洁袋及簸箕等的配备。

2、工作人员应当统一着装并佩证上岗。

3、乙方按甲方提出的标准、要求,自行选聘学生宿舍各类工作人员,(其中宿舍管理员要求:女,52周岁及以下),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管理和服务知识培训。熟悉甲方制定的《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住校生管理规定》内容(见附件)。

    4、应当按月及时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

5、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措施提高所聘人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6、督促检查学生搞好宿舍内部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做到每天两次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告知甲方德育处。

7、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管线完好,如果发现人为损坏,应当责成当事人赔偿。

8、依据甲方的有关规定按时开门、关门,及时送电。

9、依据甲方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管理期满后,归还甲方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

11、履行投标书的全部内容。

12、本期委托管理质量保证金为伍万圆整,委托管理期满,如果乙方不再续管,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管理保证金(不计息);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出现人为责任事故,可以修复的扣除维修费,无法修复的损坏部分按价扣除。在扣除维修等费和相应罚金后余款退还给乙方。如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在保修期内由甲方协助乙方督促工程建设方予以保修。

13、乙方不得将学生宿舍及其设施、设备出租或进行其他营利活动,不得让非本楼宿舍人员入住宿舍,不得将学生宿舍转让给第三方管理。

五、经费及考核标准

(一)本期委托管理费用由两部分构成:维持费和安全生产费。维持费占全部费用的80%,按月发放;安全生产费占20%,按月考核后发放。乙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甲方有权扣发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费。

(二)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学生宿舍委托管理考核标准:

 1、下列标准有一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扣发工作站该月安全生产费10%;有两条达不到要求的,扣发该月安全生产费20%;依次类推,直至扣完该月安全生产费。

1)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记录完整。

2)设有专门的宣传、公告墙报栏。

3)工作时间着装统一,对学生的求助和要求,态度热情,并积极配合。

4)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人员工资。

6)有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7)人员调换需经甲方同意,手续完备。

8)保修记录完整,维修及时,返修率低。

9)水龙头无滴漏、水箱无长流水。

10)学生宿舍楼内外环境优美、干净、整齐,地面、墙面、门窗、门锁、柜子无残损、脏迹。

11)督促、指导学生保持宿舍内的整洁、卫生。

12)按时检查卫生,及时向甲方通报内务情况。

13)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

14)发生内盗不超过2/每月/楼。

15)能提供所有宿舍的房间钥匙。

16)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向甲方报告。

17)及时发现并收缴违章电器,并登记和向甲方报告。

18)每天按时检查学生回宿舍情况,如有晚归或不归的学生,及时登记并按学校要求书面形式报送德育处和相关年级。

19)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入人员的管理,履行登记手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20)宿舍内不得留本宿舍以外的人。

21)及时完成甲方布置的各项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扣发工作站当月安全生产费用的20%;有两条达不到要求的,扣发该月安全生产费40%;依次类推,直至扣完该月安全生产费。

22)违章收费。

23)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活动。

24)工作人员不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知道如何报警。

25)未按规定配齐工作人员,分工不明确、工作人员照片未上墙。

26)工作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或没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27)有外盗现象。

28)突发事件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未及时向甲方报告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扣发工作站当月安全生产费用的30%;有两条达不到要求的,扣发该月安全生产费60%;依次类推,直至扣完该月安全生产费。

29)学生宿舍内发生学生之间打架斗殴,未得到及时制止。

30)发生三次及以上盗窃事件。

31)学生随机调查不满意率高于5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损失外,甲方还扣发工作站当月安全生产费用的50%;有两条达不到要求的,扣发该月全部安全生产费。

32)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殴打学生致伤。

33)工作人员打骂学生及其他伤害学生的现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扣发工作站当月全部安全生产费用,并扣除保证金,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损失。

34)发生严重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

35)发生男女同宿现象。

36)同一问题整改两次不到位。

(三)甲方将定期、不定期的自主或邀请校内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生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安全生产费。

六、委托管理期限

201781日至2018731日(按实际托管时间计算)。

 

                                                          

 

                                        淮阴师院附中德育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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